巡視巡察
十二屆州委第三輪常規巡察完成反饋
來源:延邊州委巡察辦 發布時間:2024-08-21 分享至新浪微博
根據州委部署,十二屆州委第三輪常規巡察反饋工作于近日全部完成。
8月8日至13日,5個州委巡察組分別向本輪巡察的州委網信辦、州委老干部局、州委保密辦、州委黨校、延邊作家協會、延邊日報社、州發改委、州工信局、州司法局、州衛健委、州林草局、州政數局、州供銷社、延邊廣播電視臺、州地方志辦等15個州直部門黨組織進行了“一對一”反饋。各州委巡察組向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通報了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并向領導班子反饋了巡察情況。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州紀委監委、州委組織部有關負責同志分別參加反饋,傳達了州委書記專題會議聽取巡察綜合情況匯報的主要精神,并就加強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提出要求,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作表態發言。
會議指出,要深入學習貫徹黨中央關于巡視巡察整改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和省委、州委具體工作安排,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做好巡察整改的責任感、使命感。被巡察黨組織要將巡察整改作為堅決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任務落實。要認真履行整改主體責任,定期聽取整改情況匯報,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作為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要對整改負總責,帶頭領辦重點難點問題,督促提醒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落實“一崗雙責”,推動職責范圍內巡察整改任務落到實處。
會議強調,要緊盯關鍵環節,落實落細巡察整改監督責任,合力推動巡察整改取得實效。紀檢監察機關要立足職責定位,把巡察整改納入日常監督,對被巡察黨組織整改工作開展全方位、全過程、全鏈條監督。組織部門要抓好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反饋問題的整改工作,把巡察發現的問題作為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監督管理的重要參考。
會議要求,要堅持標本兼治,健全制度機制,確保巡察整改常態長效。被巡察黨組織要堅持全面整改、即知即改、真改實改,對反復出現、普遍發生的問題,注重從制度機制上找原因,強化日常監管,深化標本兼治。要堅持系統觀念,對反饋的問題及工作建議,深入剖析具體原因和深層根源,有的放矢拿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措施,推動巡察整改走深走實、取得實效。
